当“丝路明珠”遇到上合,读懂习近平所说的历史启迪******
(近观中国)当“丝路明珠”遇到上合,读懂习近平所说的历史启迪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 梁晓辉)“古丝绸之路为亚欧大陆商品物产大流通、科学技术大传播、思想观念大碰撞、多元文化大交融作出巨大贡献,也为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实现和平与发展提供了历史启迪。”在上合组织撒马尔罕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如是说。
当地时间15日至16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古丝路名城撒马尔罕举行。于撒马尔罕观上合组织发展,延绵千年的“丝路精神”与不断发展的“上海精神”在此交汇。
“文明的十字路口”“地球的不老容颜”“举世闻名的丝路明珠”……当千年古城开启“上合时间”,撒马尔罕如何以其悠久的历史照鉴未来,带给世人思考。
历史上,撒马尔罕因古丝绸之路而兴,如今成长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城市,映照了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内涵的“丝路精神”。
而现实中,上合组织因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走出一条新型区域组织的合作与发展道路,不断展示出生命力。
“‘上海精神’与‘丝路精神’是相通且一脉相承的。”中国上合组织研究中心秘书长邓浩认为,二者都抓住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大势,主张平等、交流、合作、共赢,“站在了人类历史正确的一边”。
上合组织成立于2001年,以协调解决成员国棘手的安全问题为出发点,一路延伸至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合作,职能不断扩大的同时,成员也由最初的6国增至8国。
起初,上合组织并不被看好甚至被误读、唱衰,然而走过20多年,上合大家庭“朋友圈”不断扩大,向心力和吸引力不断上升,一路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幅员最广、人口最多的综合性区域组织。
回顾上合组织20多年的发展历史,习近平在撒马尔罕峰会讲话中总结其“成功密码”:坚持政治互信,坚持互利合作,坚持平等相待,坚持开放包容,坚持公平正义。在题为《把握时代潮流 加强团结合作 共创美好未来》的讲话中,他还指出,这5点经验充分体现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
“上海精神”是上合组织的理念基础和行动指南。邓浩认为,上合组织成功的根本,在于这一理念具有先进性。
邓浩说,“上海精神”超越了当下一些西方国家长期奉行的“冷战思维”“霸权思维”,建立了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主张合作、包容、开放。这其实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诉求,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诉求。因此,一直有新的国家想加入到上合组织中来。
德不孤,必有邻。在撒马尔罕峰会上,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关于伊朗加入上合组织义务的备忘录,启动接收白俄罗斯为成员国的程序,以及批准、同意埃及等8国为新的对话伙伴。在组织内体现为向心力的“上海精神”,已在世界上展现出十足吸引力。
“过去我们践行‘上海精神’取得巨大成功,未来我们还要秉持‘上海精神’一路前行。”习近平展望上合组织未来发展时说。
历史照鉴现实,更启迪未来。于撒马尔罕观上合组织发展,习近平进一步倡议“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并提出上合组织下一步发展的中方主张:加大相互支持,拓展安全合作,深化务实合作,加强人文交流,坚持多边主义。
落实全球安全倡议、推动全球发展倡议在本地区落地生根、继续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国发展战略和地区合作倡议对接……习近平所提重点方面,被认为既着眼于当下世界安全所需,又兼顾发展长远之道,也被写入峰会发表的撒马尔罕宣言中。
安全与发展向来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对百年变局之中的欧亚地区更是如此。当下,该地区安全环境和发展条件遭遇近30年来前所未有的挑战,而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所锚定的,正是成员国最迫切关心的问题。
上合组织秘书长张明在谈及地区安全问题时认为,未来上合组织可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中汲取更大能量,将上合组织地区打造成和谐、安宁、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示范空间。
而对于发展问题,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通讯社前社长、政治分析师库班透过媒体表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拉近各国间的距离,促进共同发展。上合组织国家深知,共建“一带一路”是各国坚定相互支持、扩大各领域合作的重要途径。
“新形势下,上合组织对于成员国和地区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会长李永全指出未来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的优势所在:“上海精神”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和赞赏,上合组织务实合作日益具有生命力,上合组织所覆盖的区域是最佳合作对象。
他认为,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是“上海精神”的延续,赋予“上海精神”新的时代内涵。“中国也再次用实际行动表达对推动上合组织发展的诚意。”
于千年古城撒马尔罕观上合组织发展,“丝路精神”、“上海精神”、构建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一脉相承,历史正启迪当下,照鉴未来。(完)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高危险体育赛事应向有关部门申请******
中新网2月3日电 国家体育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通知全文如下:
一、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
(一)准确把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和条件
体育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目录》,将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等6大类18个小项的赛事活动列入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并对纳入《目录》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以及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附加条件的,该项目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均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于有附加条件的,符合该条件的体育赛事活动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也必须按照《体育法》规定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条件之外的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需要进行行政许可。
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对象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许可对象是指《目录》所列赛事活动的组织者,由组织者提出许可申请。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原则上由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提出许可申请,受主办方书面委托,承办方也可以提出许可申请。按照《办法》有关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赛事活动的组织者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其中既包括企业,也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依规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二、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
(三)关于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者资质证明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一般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从提高赛事活动规范性、专业性、安全性角度出发,必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由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是一项新制度,目前国家对于《目录》中赛事活动涉及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尚无相应或健全的职业标准。为此,涉及这些赛事活动的,《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以下简称《许可条件》)明确应以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规定为标准。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认定工作,加强相关培训,壮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满足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应当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公示制度,将符合《许可条件》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尚难提供具体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作出参赛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资格或资质要求的承诺,并在赛事活动举办前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许可条件》明确提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并形成说明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应当对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明确不符合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关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不断完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场地、器材和设施标准和要求。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许可条件》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涉及的场地、器材和设施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性意见。
(五)关于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体育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于海拔、天气、地形等自然环境复杂,对于安全保障条件有较高要求,组织者应当根据赛事活动特点和《许可条件》要求,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按照《办法》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在申请时应提交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关于实地核查工作
《体育法》以及《办法》均明确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这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的必经程序。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指派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进行实地核查,但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一同前往,委托费用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承担。实地核查主要核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所述内容是否真实,应当按照《许可条件》规定的条件标准逐项审核。
涉及器材、设施等场地布置环节具体事项,可结合赛事活动实际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核查方式,既要确保相应要求落实到位,又要有利于赛事活动的举办。
三、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水平
(七)建立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机制
《体育法》明确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主体是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抓紧研究制定省、地市、区县分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流程,建立配套制度规定,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体育法》规定,会同同级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对于执法力量不足的,应当积极争取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工作纳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范围,也可以依法委托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加强与同级工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指导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九)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执法监督管理
《体育法》以及《办法》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如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许可,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既涉及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的权利与责任,更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应依法依规实施许可,避免因许可行为不当而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后果。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不当和违法行为。
(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体育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办法》和新制定的《目录》已经正式发布。体育总局将把贯彻落实《体育法》及其配套规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国体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项学习,加深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培训,确保基层负责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尤其要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切实提高相关主体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认识,明晰相关政策,保护自身权益。
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体育赛事活动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各项管理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机构设立、人员充实、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向同级人民政府争取支持。
在实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体育总局联系。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