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生态环境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确保功能不降面积不减性质不改
本报讯 记者张维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安排和具体工作要求,规范生态环境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监督结果怎么应用四个方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督主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具体监督事项,对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监督;明确具体的监督手段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方案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审核意见,依托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和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通过信息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考核、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查处问责等多种方式,形成监督闭环,强化监督结果应用。
工信部: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 中新网1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在会上表示,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进入全面市场拓展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后续,我们主要从这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政策供给。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调联动,特别是推动落实车购税、车船税、牌照等有关支持政策。编制好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路线图,修订发布“双积分”管理办法,适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 二是保障稳定运行。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新能源汽车后续的支持政策,推进换电模式应用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特别是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城市试点,进一步强化质量品牌建设,稳定消费市场。 三是支持融合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以及车用操作系统等新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发展,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和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严格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对投资的指导,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统筹利用国内外资源开发和布局,保障好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的供应。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大力推进充电桩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使用便利性,更好地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提供一个优良的设施和环境。(中新财经) 搜索 复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